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 110學年度收退費基準表及減免收費規定
110學年度第1學期 教保服務日期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
110學年度第2學期 教保服務日期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
公告日期110年7月1日(第一學期)、111年1月1日(第二學期)
收費 項目 | 收費期間 | 原始成本 費用 | 政府補助費用 | 實際收費金額 | ||
108.08.01以前入學 | 108.08.01以後入學 | 108.08.01以前入學 | 108.08.01以後入學 | |||
3歲至入國小前就讀費用 | 1學期 | 49,674元 | 28,614元 | 34,674元 | 21,060元 | 15,000元 |
2歲至未滿3歲就讀費用 | 1學期 | 53,322元 | 30,714元 | 38,322元 | 22,608元 | 15,000元 |
課後 延托費 | 17:00~17:30每位孩子500元;17:00~18:00每位孩子1,000元 說明: 1.17:00~17:30 A.500元/月 B.50元/次 2.17:00~18:00 A.1,000元/月 B.100元/次 3.臨托以30分鐘為單位,每30分鐘加收50元(超過10分鐘以30分鐘計算),於次月5號結算,每月超過10次改以月計價,上限1,500元/月。 | |||||
保險費 | 第一學期 元、第二學期 元 | |||||
備註 【減免收費規定】 1. 107學年度(含)以前入園者,家長繳交營運成本為42.4%,其餘57.6%由機關(含中央補助)分期給付;108學年度(含)起入園者,則不適用分攤比率計算。 2. 非營利幼兒園之收費,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2,500元,第2胎不超過1,500元,第3以上/低收/中低收免繳費用,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教育部支付。 3. 2-5歲幼兒就學補助,包含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擴大補助、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原住民幼兒補助、身心障礙幼兒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兒少及弱兒少補助等類別,上開各項補助原則,採擇一擇優方式辦理。【108學年度後入學者,於請領5歲免學費(含弱勢加額)時,依第2點身分別擇ㄧ擇優辦理】 4. 低收入戶、原住民、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幼兒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保險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5. 就學費用以一次繳交為原則,如有需要,前開費用仍得按月繳交。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園收退費基準依照教育部發布「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辦理。 2.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款採「預先扣繳」方式辦理,弱勢加額補助等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家長。 3. 就讀費用係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所訂之營運成本(含人事費、業務費、材料費、維護費、修繕購置費、公共事務管理費、雜支、行政管理費及土地、建物、設施與設備之租金等項目)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