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
112 學年度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120080784 號函備查
壹、依據及緣起:
一、依據:宜蘭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幼兒入園辦法及宜蘭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
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辦理。
二、緣起:教育部為推動多樣、優質及友善之教保服務措施,結合宜蘭縣政府及民間力量共同辦理
「非營利幼兒園」,目標如下:
(一) 發展公私協力模式之幼兒園,建構優質平價之教保服務。(二) 保障不利條件幼兒優先接受優質教保服務之權益。
(三) 提供家長優質且易於負擔之教保服務。
(四) 確保教保人員享有合法及合理之工作條件。
(五) 重視家庭與社區之互動,連結共享育兒資源。
貳、招生資訊公告:
一、 招生簡章公告:自即日起於宜蘭縣員山鄉大湖國小網站(https:// www.dhes.ilc.edu.tw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s:// www.safe.org.tw /)及本園公佈欄或園舍範圍明顯處公告。
二、 缺額公告時間:第一階段:112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前,請至宜蘭縣幼兒園線上
招生報名系統(https://aff.ilc.edu.tw/Apply/stud/)查詢。
參、招生入園資格:
一、招生對象:招收當學年度 9 月 1 日滿 2 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為原則,以年齡分班招
收適齡幼兒,各班如有缺額得混齡編班,惟 2 歲幼兒班級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二、招生年齡:
(一)5 歲: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二)4 歲:民國 107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8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三)3 歲:民國 108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四)2 歲:民國 109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10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三、登記資格:
(一) 基本資格:設籍本縣 5、4、3、2 足歲之幼兒(原住民幼兒免設籍)或居留本縣之外籍、華
裔幼兒(須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供查驗),如係寄居(以戶口名簿註記為準)應有合法
監護人(繳驗戶籍謄本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二) 優先入園資格:符合基本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ㄧ者(詳附表 1),得於受理登記期間內至幼兒園申請優先入園登記,逾期參加登記即喪失優先入園資格;如同時具備多項優先條件者,請家長擇最有利之方案辦理登記。
四、招生方式
(一) 宜蘭縣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併同辦理招生,每位幼兒以登記 1 園為限,違
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二) 111 學年度已就讀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之 2 至 4 足歲幼兒可原園直升,如欲轉讀其他公立學校附設或非營利幼兒園,應先向原就讀幼兒園辦理放棄直升資格,始可另至他園登記報名。
(三) 報名登記採網路線上及現場紙本登記之雙軌方式進行,家長可擇一進行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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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入園資格適用登記方式及檢具證明文件一覽表
資格 | 順位 | 對 象 | 是否可 網路報名 | 應 繳 證 件 |
優先 入園 |
一 | 低收入戶子女 | ✓ | (一)當年度各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二)戶口名簿。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 | (一)當年度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 核定公文。 (二)戶口名簿。 | ||
身心障礙幼兒 | | (一)經宜蘭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 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二)戶口名簿。 | ||
原住民幼兒 | ✓ | 戶口名簿(應有原住民族籍註記)。 |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 (一)本府核發特殊境遇家庭之核定公文。(二)戶口名簿。 |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子女 | ✓ | (一)父或母一方領有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二)戶口名簿。 | ||
二 | 宜蘭縣政府轉介輔導或 安置之幼兒 | | (一)因天然災害等有緊急安置必要者,經本府專案核定之 優先入園對象相關證明文件。 (二)戶口名簿。 | |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 ✓ | (一)政府核發之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 (二)戶口名簿。 | ||
父母一方為外國或大陸籍之幼兒且家戶年所得低於 30 萬元以下者(但家戶擁有第 3 筆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逾新臺幣 650 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 10 萬元 者,不適用之) |
| (一)父或母一方持有大陸或外國籍相關證明文件(如護照 與居留證)。 (二)家戶年所得及利息係採計幼兒及父親與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之綜合所得稅資料(110 年度),不動產則採計當年度財產歸屬清單資料(112 度)等證明文件。 (三)戶口名簿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丙式)。 | ||
三 | 公立國民小學、非營利幼兒園及所在之場地主管學校或鄉(鎮市)立幼兒園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優先隨其父或母就讀於所服務之公立幼兒園 |
|
(一)教職員工在職證明(以 112 年 8 月 1 日在職者為準)。(二)戶口名簿。 | |
四 | 育 3 胎以上家庭之幼兒 | | 戶口名簿。 | |
當學年度家有兄姊就讀該 校(園)之幼兒 |
| (一)入學當學年度(112 學年度)家有兄姊就讀該校(園)之在學證明(例如:學生證或經幼兒園、國小部學籍資格審查清冊有案者等證明文件)。 (二)戶口名簿。 | ||
一般 入園 | 五 | 一般生 | ✓ | 戶口名簿。 |
說明: 一、 「多胞胎幼兒」及「居留本縣之外籍、華裔幼兒」僅能採現場紙本報名。 二、 欲登記之幼兒皆應符合基本資格,如同時具備多項優先條件者,請家長擇其最有利之方案辦理登記。 三、 上述證明文件查驗正本,繳交影印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需繳交正本),另戶口名簿(得以 3 個月內戶籍謄本代替, 惟須繳交正本)須含詳盡記事。 四、 「身心障礙幼兒」僅限經宜蘭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且於 112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前完成入園 報到作業之身心障礙幼兒,未經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報到作業者,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五、 「教職員工子女」優先就讀者,新學年度因原服務學校教師超額而介聘至他校之教師或商借之教師,得以原校、介聘 或商借之新學校作為本款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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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招生辦理期程:
一、 招生日程表:
項目 | 網路線上報名 | 現場紙本報名 |
登記地點 | 宜蘭縣幼兒園線上招生報名系統 (https://aff.ilc.edu.tw/Apply/stud/) |
逕洽欲登記報名之幼兒園 |
資格審核 方式 | 先報名後檢驗: 線上報名之幼兒,如獲錄取,需先行至系統完成線上報到後,再行攜帶相關表件及證明文件至錄取之幼兒園辦理資格檢覈。 |
報名時併同檢驗: 由家長自行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報名現場 辦理資格檢覈,錄取後再繳交證明文件。 |
【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詳附表 1,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得追究法律責任】 | ||
登記時間 | 112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 至 112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下午 2 時 | 112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及 112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下午 2 時 |
適用對象 | 符合附表 1 所列之可網路報名者 | 附表 1 所列所有對象 |
額滿抽籤 時間 | 112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線上電腦抽籤 | |
錄取結果 公告 | 額滿:由各園線上抽籤完畢後,立即公告錄取結果及備取順序 未額滿:全數錄取,於系統上公告錄取名單 | |
報到時間 | 系統線上報到時間: 112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 各園公告錄取名單後 至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中午 12 時 |
至園所現場報到並繳交證明文件 時間: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中午 12 時 |
資格檢覈 | 至園所繳交檢核資料時間: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中午 1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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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登記注意事項:
(一) 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各園/線上辦理登記,家長或監護人若未能親自到場/線上登記,請委託
代理人代辦(需有委託人簽名之委託書,如附件 1)。
(二) 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含分班)為限,同時登記兩園以上(含兩園者),經查證屬實,將逕
予取消其登記或抽籤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三) 留園直升之幼兒,如需登記其他園所,應先聲明放棄繼續就讀原園之資格,並提具向原園申請之撤銷留園直升切結書(如附件 2)至其他園所報名;未提具者,各園不予受理;如未依規定辦理者,逕予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三、 申請登記入園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各園於 11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開始受
理未額滿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四、
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收名額將採用電腦抽籤方式決定,依序列為正取第一名至數名及備取第一名至數名,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錄取(備取)名冊,另備取名冊有效期限至 112 年 9 月 1 日止,逾期即失效。
伍、錄取順序:經宜蘭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含暫緩入學幼兒)優
先接受教保服務外,其餘幼兒入園錄取順序如下:
一、 3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
(一) 優先招收滿 3 至 5 歲之幼兒(係指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並以優先入
園資格之幼兒為優先,再招收一般幼兒。
(二) 招生錄取順序:5 歲、4 歲及 3 歲優先入園第一順位幼兒5 歲優先入園第二順位至第四順位幼兒4 歲優先入園第二順位至第四順位幼兒3 歲優先入園第二順位至第四順位幼兒
5 歲一般幼兒4 歲一般幼兒3 歲一般幼兒。
二、 2 歲以上至未滿 3 歲幼兒之班級:
(一) 優先招收滿 2 歲之幼兒(係指 109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並以優先入園
資格之幼兒為優先,再招收一般幼兒。
(二) 招生錄取順序:2 歲優先入園幼兒2 歲一般幼兒。
三、 報名人數如未超出招生人數,則全數錄取;如超出招生人數,則依順位序錄取(同順位超額時
以抽籤決定之)。
陸、報到注意事項:
一、 正取生請依下列情形辦理報到事宜:(一) 網路報名者:
步驟一: 應於 112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各園公告錄取名單後至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中午 12 時止,先至宜蘭縣幼兒園線上招生報名系統辦理網路線上報到。
步驟二: 於系統上列印「新生入園線上報名基本資料表」。
步驟三: 於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中午 12 時,至錄取幼兒園辦理資格檢覈(請
依附表 1 所列各項入園資格之應繳證明文件,併同步驟二列印之表件,攜帶至各園繳交以辦理資格檢覈)。
(二) 現場紙本報名者:
步驟一: 請備妥附表 1 所列各項入園資格之應繳證明文件。
步驟二: 應於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中午 12 時,至錄取之幼兒園繳交檢核資料,同時辦理現場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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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備取生請依下列情形辦理報到事宜:
(一) 正取生幼兒倘因故未完成報到,幼兒園將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二) 網路線上報名者:
步驟一: 於系統上列印「新生入園線上報名基本資料表」。
步驟二: 於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 時及 11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中午 12 時,至錄取幼兒園辦理資格檢覈(請依附表 1 所列各項入園資格之應繳證明文件,併同步驟一列印之表件,攜帶至各園繳交以辦理資格檢覈)。
(三) 現場紙本報名者:
步驟一: 請備妥附表 1 所列各項入園資格之應繳證明文件。
步驟二: 於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 時及 11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中午 12 時,至錄取之幼兒園繳交檢核資料,同時辦理現場報到。
三、 家長或監護人若未能親自線上/現場報到或到園辦理資格檢覈,請委託代理人代辦(需有委託
人簽名之委託書,參照附件 1)。
四、 如未依規定時間辦理線上/現場報到及資格檢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 幼兒園辦理登記時,應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並應繳具相關證明文件,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確實審查其入園資格,不得拒絕辦理登記。家長或監護人若未能親自登記或報到,請委託代理人代辦(需有委託人簽名之委託書,如附件 1 )。
二、 幼兒園分別自行辦理招生登記,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三、 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須分開報名登記,幼兒籤卡得由家長自行決定併同或分別抽籤,並應出具切結書(如附件 3 ),幼兒園應於抽籤前將上開決定予以公告,合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數未錄取,倘遇缺額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其他幼兒則列入候補名單第一順位,依序候補;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未錄取,依序候補,以符合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四、
註冊及開學日期:本園訂於 112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開學,於開學前將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家長繳費事宜;另本園收退費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宜蘭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至家長每月繳交數額,將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辦理。
五、 如有報名相關事宜或問題,請洽本園辦公室陳老師/張園長,地址:宜蘭縣員山鄉湖東村蜊埤路 55 號,電話:03–9229620。
六、 幼兒園作息時間:
(一) 教保服務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二) 課後留園服務時間:下午 5 時至 7 時。
七、 身心障礙幼兒(含暫緩入學幼兒)每班安置原則依宜蘭縣 112 學年度特殊需求幼兒優先入園
實施計畫辦理。
八、 本招生後仍有餘額,得視實際情形開放招收未設籍本縣幼兒入園,以發揮非營利幼兒園最大
效益,共享教育資源。
九、 110 年 9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於滿 2 歲生日當月起,若本園 2 歲班仍有缺額者,始得申請入
園就學。
捌、本招生簡章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未盡事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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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112 學年度非營利幼兒園招生
家長委託書
茲因本人 (監護人姓名) 另有要事在身,無法親自到園申請
本人之幼兒 □入園登記 □錄取報到,故已備齊各項所
需文件和資料,並委託 (受託人姓名) (其身份證字號為
)代為辦理相關事宜。
此 致
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
委託人(監護人): (簽章)
受託人: (簽章)
受託人聯絡電話:
受託人住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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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學年度非營利幼兒園
放棄留園直升資格切結書
附件 2
本人 之幼兒 (民國 年 月 日生),係
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之幼生,今因 □家庭因素 □其他因素 ___
______,自願放棄 112 學年度留園直升之權益,特此切結。
此致
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與幼兒關係: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7
112 學年度非營利幼兒園
多(雙)胞胎幼兒抽籤暨缺額入園切結書
本人____________之幼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3
(民國 年 月 日生),為參加 112 學年度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
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
招生抽籤作業,同意以 □併同抽籤□分別抽籤方式辦理,合
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數未錄取,倘遇缺額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自行決定同額數之幼兒入園,其他幼兒則列入候補名單第一順位,依序候補;
【同額數幼兒入園之順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無,以符合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此致
宜蘭縣大湖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辦理)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與幼兒關係: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住 圵: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8